借閱規則
識別:為了方便維護及管理借出的館藏,讀者需要出示有效的學生證、員工證或圖書證才能借書;
借書限額:沒有特別許可的情況下,讀者每次最多的借書數量如下:
學士學位 / 文憑課程學生 10 本 學士後學位課程 20 本 全職教學人員 30 本 兼職教學人員 10 本 行政人員 5 本 業界圖書館會員 3 本 澳門高校圖書館聯盟會員 3 本 校友會成員 3 本 除此之外,每位讀者均擁有2個額外的限額借閱小說類書籍;
借閱期限:借書者有責任在下述所指定的借閱期屆滿當日或之前交還借閱的資料,但得到特別批准者除外。本館可借閱的不同類別的資料及對應的借閱期,請參閱以下表格:
讀者類別 借閱限額 資料類別 借閱及續借限期 (天) 學生 學士 / 文憑及學位課程 10 B,AV 16 2 FC 16 學士後 20 B,AV, F 30 2 FC 16 員工 全職教學人員 30 B,TE,F,CR 90 AV 8 2 FC 16 兼職教學人員 10 B,TE,F,CR 60 AV 8 2 FC 16 行政人員 5 B,AV 8 2 FC 16 校外讀者 業界圖書館會員 3 B 8 澳門高校圖書館聯盟會員 3 B 21 校友會成員 3 B 8 備註:
i. B=書籍, AV =視聽資料, FC=小說, TE=教學手冊, F=活頁文件夾 , CR=指定參考書;
ii. 以上項目最多只能續借3次 (校外使用者除外);
iii. 如指定參考書有提供複本, 教學人員才可借閱。在特別殊情況下,例如圖書館需要做資產審查時,所有外借的館藏都可能被要求歸還至圖書館,並且必須在新的到期日屆滿時或之前歸還。如果逾期交還書籍,必須繳付相應的行政手續費;
逾期行政手續費:借書者有責任在借閱期屆滿當日或之前歸還借閱的資料。逾期行政手續費按每日以每本(項) MOP 10.00 計算;
逾期行政手續費的上限是每本(項) MOP 500.00。如果借出資料已累積達到罰款上限而仍未歸還,則會當作遺失處理,並且需要償還相當於書本價值加上處理費之和的款項。因此,上述個案中的行政費的總額是 MOP 500.00和資料市值的兩倍價錢的總和;
行政手續費通知發出後才歸還書籍(資料)亦不免除或減少行政手續費金額;
逾期通知:逾期通知會盡快地發給借閱者。所有圖書館的通知以為電郵方式發送到借閱者的旅遊大學 (UTM) 的電子郵箱中。不能以沒有收到逾期知為理由而免除或減少罰款;
所有逾期行政手續費都可以通過校園自助服務機和澳門通卡或到行政暨財政輔助部繳納款項;
借閱期屆滿當日,借閱者可以要求續借館藏,而新的借閱時間與舊的相同。借閱者所借的館藏已逾期或者該項館藏已有其他借閱者預約的情況下,是不允許續借的。借閱者可以自行通過 Webpac (即線上目錄查詢系統) 進行續借,或者可以帶同需要續借的館藏到服務櫃檯辦理續借手續;
借閱者可以通過Webpac或者到服務櫃檯預約任何已被外借的館藏。當這些外借館藏歸還到圖書館時,將會透過有效的校內電子郵箱通知預約者;
借閱者不得把所借的資料轉借給第三方人士;
館際互借服務可以在圖書館的服務櫃檯申請。